2、印章所刊工会组织的名称一般用全称,如文字过多,可采用通用的简称。印章的文字,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。
3、省以下各级工会组织,及工会组织所属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的印章,直径均为四·二公分,边宽零点一二公分,五角星直径一·六公分。
4、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印章的尺寸、式样、规格与同级工会组织的印章相同,由同级工会组织制发。